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学校安排的科目
中级宏观经济学,7月11日下午12点10分。
第一外国语(下),7月11日下午14点10分。
学生可在考试前1天登录研究生管理平台点“培养—考试管理—学期考试考场查询”查看本人考场。
(二)学院安排的科目
学校安排之外的其它课程考试安排在第19教学周,原则上在上课时间和地点考试。
二、考前准备及考务工作
(一)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方式
按照要求,各门课程采用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方式由任课教师决定,在开学前两周内录入。学位课的考核方式为考试,非学位课的考试方式可以为考试或考查。学位课采用考试以外形式的,需填写《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课非考试科目考试申请表》,经开课单位研究生主管领导审批,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缓考
1.学生申请缓考
学生因生病或经学校批准进行实习实践活动等确实不能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考核的,须在7月3日前登录管理系统提出缓考申请,导出《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缓考需由任课教师、学院主管研究生院长和研究生学院批准。缓考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可参加下一年该门课程的考核,不影响奖学金评定。
2.缓考学生申请考试
以前学期申请缓考获批的学生,如果本学期开设所申请缓考课程的,须在6月27日前联系学院提前登录管理系统申请缓考科目考试。
3.缓考学生考试安排
本学院开设课程有缓考学生考试的,需在考试前登录管理系统“培养—考务信息管理—考试情况—缓考考试申请审核”导出打印《缓考考生签到单》,交给任课教师,并提醒任课教师登录系统“教学—教师—教师服务管理—缓考学生成绩录入”录入缓考考生成绩,打印《缓考考生成绩单》,提交存档。
(三)考风考纪及监考
各单位考前要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教育,防止出现替考等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考试期间,研究生学院、分管研究生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等要到考场进行巡视,督促学生遵守考试纪律。
三、考试成绩
(一)成绩录入
采用考试形式的课程任课教师需在放假前阅卷并将成绩登录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采用课程论文等形式的课程本学期无法录入成绩的,任课教师最晚在下学期开学第1周前将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
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认真核对,提交后不能再进行更改。确实录错的,在成绩提交一周内本人申请经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审批后可以更改。过期不再受理成绩更改。
系统中没有学生名单的不得录入成绩,在纸质成绩名单上手写添加的无效。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成绩录入进度提醒老师按时录入成绩。
(二)试卷存档
学生试卷、纸质版成绩单、考勤单及考试签到单及研究生秘书要求提交的其它存档材料最晚下学期开学第2周前交给开课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各学院秘书将纸质版成绩单、考勤单及考试签到单扫描后上传至管理平台。
四、其它事项
(一)缺课超过课程总学时1/3的,任课教师应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录入成绩时直接标注取消考试资格。
(二)学生参加所有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校园卡丢失的提早到一卡通中心补办),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参加重修的学生考试时间等同参加重修的班级。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成绩的管理,严格要求任课教师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学习情况,严格要求任课教师准确及时填报成绩单、考勤单、考试签到单及其它存档资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课非笔试科目考试申请表
2.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格式
3.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答案格式
4.研究生课程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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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学院电话:0431-84539581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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