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和综合表现具体量化办法
经过马克主义学院2014年12月5日参会师生共同研究决定,通过了以下各条款,作为今后我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审定的依据,现予以公布。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以登录研究生学院成绩系统打印出的成绩为准。
二、科研情况
科研论文赋分
期刊级别 | 分值 | 备注 |
一般 | 5分/篇 | 最多计4篇,限20分 |
核心 | 20分/篇 | |
重点 | 40分/篇 | |
权威 | 70分/篇 |
(1)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后者分值减半。
(2)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参考科研论文赋分值赋分。
(3)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应与本学科相关。
(4)期刊级别以吉林财经大学科研处网站公布的期刊级别为认定标准。(http://kyc.jlufe.edu.cn/news_view.asp?newsid=1591)
三、综合表现(加分项)
1.获得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荣誉称号,分别加8分、4分、2分;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4分、3分;省部级竞赛相应地加6分、4分、2分;
3.在学院和班级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者,根据具体表现赋予3分、2分、1分。
四、具体计分方法
具体分值计算参见如下公式:
总分值=学习成绩平均分×50%+(科研分值÷参评中科研最高分值)×100×50%+综合表现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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