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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和综合表现具体量化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8 15:44 点击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和综合表现具体量化办法

经过马克主义学院2014125日参会师生共同研究决定,通过了以下各条款,作为今后我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审定的依据,现予以公布。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以登录研究生学院成绩系统打印出的成绩为准。

二、科研情况

科研论文赋分

期刊级别

分值

备注

一般

5分/篇

最多计4篇,限20

核心

20分/篇


重点

40分/篇


权威

70分/篇


1)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后者分值减半。

2)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参考科研论文赋分值赋分。

3)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应与本学科相关。

4)期刊级别以吉林财经大学科研处网站公布的期刊级别为认定标准。(http://kyc.jlufe.edu.cn/news_view.asp?newsid=1591

三、综合表现(加分项)

1.获得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荣誉称号,分别加8分、4分、2分;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4分、3分;省部级竞赛相应地加6分、4分、2分;

3.在学院和班级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者,根据具体表现赋予3分、2分、1分。

四、具体计分方法

具体分值计算参见如下公式:

总分值=学习成绩平均分×50%+(科研分值÷参评中科研最高分值)×100×50%+综合表现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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