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民族自尊心和社会责任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追求真理、献身马克思主义理论事业的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
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工作的能力,具有创新的能力;了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领域学科发展前沿和动向;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面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4.具有健康的体魄。
培养内容:
1.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使硕士研究生在深入掌握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每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科研活动。
2.硕士生的指导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和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学院在每年10月中旬,通过师生互选方式确定每位硕士生的指导教师,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同时成立专业导师组并确定负责人,协调各环节的培养工作。导师组主要负责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阶段性培养和考核、指导及监督。
指导教师对硕士生应严格要求,加强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指导做好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
3.硕士研究生的授课以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为原则,因材施教。以课堂教学为主,更多地采取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注重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
4.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要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导师组负责。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培养。
培养环节:
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2.个人学习计划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期末拟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要对学习科目、时间、选学课程达到的要求、指导方式、考核期限和方法、科研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个人培养计划由研究生本人保留一份,同时报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各一份备案。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考核方式以期末笔试考试为主,平时学习表现考核为辅。
必修环节
(一)学术活动(含科学道德与学科建设)
要求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得少于5次,计1学分。
(二)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或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四至第五学期,不少于3周,社会实践或专业实践结束后,学生应向导师提交社会调查报告或专业实习报告。本环节计2学分。
(三)科研学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吉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且为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的第二作者,计2学分。
(四)文献阅读
研究生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学院规定数量的参考文献,计1学分。
学位论文
(一)开题
第三学期期末至放寒假前(每年的12月中旬至次年1月上旬)。
1.学生与导师充分交流,确定选题;
2.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准备开题答辩;
3.学院组织开题报告会,对学生开题进行指导并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二)预答辩
第五学期放假前(每年1月份前)学院组织预答辩,对学生的学位论文进行集体指导把关。
(三)学位论文定稿
第六学期开学前两周(每年的3月上旬)完成学位论文定稿。
(四)学位论文答辩
每年的5月中旬完成。
1.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时间;
2.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3.组织优秀学位论文推荐;
4.组织二次答辩和延期答辩。
学院电话:0431-84539581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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