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着全校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学,关乎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全局。为切实提高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效果,要求教师坚定马克思主义信念,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主阵地功能,以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为己任,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教学宣传有纪律的原则,重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与价值观,特做以下要求:
1、严格执行学校的调课、补课制度。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给学生及时上课,必须先填写调课单,做好学生的安排工作。在补课时,同样先填补课单,及时给学生补课。调课单、补课单一式三份,除交教务处一份外,其余两份一份交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一份交教务干事存档备案。对于调课不补者,将取消年底奖金资格。
2、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每学期应至少三次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三次检查均未到者,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的平时成绩。
3、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期中必须对学生考核一次,具体的考核方法由教研室统一作出规定。
4、本科生的授课任务以平均分配为原则,但同时也要考虑到教研室成员的实际情况,由教研室成员集体商量择优选择分配方案。除学院特殊安排外,中青年教师应积极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5、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在有教学任务的学期集体备课的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集体备课的内容重在研究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改革。集体备课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做好存档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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