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关乎研究生教育的全局,为加强研究生教学,我们做以下要求:
1.教师每门课程每次课点名一次。
2.五次缺课的学生将失去良好(含良好)以上成绩。
3.每学期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成绩在中等(含中等)以下,不得享受奖学金。
4、以上条款涉及课程仅限我院教师主讲的本院专业课程。
5、研究生院出台相关文件后,我院适用研究生院文件与本规定中要求更为严格的条款。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2.4.5
学院电话:0431-84539581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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