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及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教务处在2012年上半年依据上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要求下发了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通知,各单位也提交了申报材料。但由于刚下发的《预通知》中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格式与上一届的申报要求等发生了变化,故去年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材料需要按《预通知》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请申报人认真学习《预通知》(附件1)精神,如果认为不符合此次申报要求,也可以取消申报。
上学期已报送的材料,请相关负责人将材料取回。
二、去年没有申报但符合申报条件的,如果此次想参加申报,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三、学校将从此次评出的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吉林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新)》(见附件2,填报说明见附件3),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
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以下简称《科学总结》,5000字左右),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
3、《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见附件4),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
4、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
5、佐证材料,(包括有关该成果的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书、成果研究报告、系列研究论文、获奖证书、本项目包含的其它多个课题成果、教材、专著、精品课、优秀课、实践教学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在校学生和毕业生统计表及分布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状况、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认可情况、有关领导专家对本成果的评价等相关材料)以及其他反映该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成效的相关材料。如果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教务处核准盖章)。纸质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请各单位务必准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实验楼2016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月、石伟华;联系电话:84539424。
2.请将每项成果的《推荐书》、《科学总结》装订在一起,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统一放在一个档案袋内,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
3.请将每项成果需要提交的所有电子文档,制作成压缩文件,并以成果名称命名。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预通知(附件1).doc
3、《吉林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表说明(附件3).doc
4、吉林财经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简况表(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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